中水工程缓解缺水难

中水工程建设现场
2011年,重庆市璧山县为解决干旱缺水,率先在全市建起首个中水工程。此后,一种由处理后的污水经过再次净化,介于自来水和污水之间的再生水进入人们的视野。
两年过去,怎么利用好中水?怎么最大限度地节约水资源,减少新增资源的消耗?璧山乃至重庆从未停止过探索。
水资源存在很大缺口
家住璧山县城的韩泽万一家,前两年饱受停水之苦。“在热天停水至少七八次。”韩泽万说,“全城都缺水,即使在有水的时候,也由于住得较高,一到用水高峰,水龙头的水流就会变小,有时候干脆‘罢工停业’”。
那时候,他们会准备一些水缸或者储水容器,以备不时之需。为什么会停水,韩泽万说不上来,但令他不解的是居民用水已经这么紧张了,还有市政等其他用水大户要和他们“抢水”用。“市政、环卫要绿化、洗刷公路需要用水,对我们居民用水影响很大。”韩泽万说。
对此,璧山市政园林等部门也感到无奈。
“想要减少用水,要么少冲洗街道,但卫生得不到保障;要么用河水浇灌树木,但对河道的清洁会影响。”璧山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梁德平说,近年来,璧山县着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可用水紧张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市政园林和居民“抢水”,自来水公司更是不堪重负。
璧山,四面皆山,境内无大江、大河流经,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并存。数据显示,璧山县人均水资源量仅为559立方米,不足重庆全市人均的三分之一,而璧山县水利工程年供水量仅为9000多万立方米。
中水与自来水大同小异

中水管道建设现场
“缺水”的尴尬,是否可以解决?
8月12日下午3点,璧南河边的道路上,洒水车正慢慢地行驶着,喷洒浇灌着街边的草木。这些从洒水车里喷洒出来的水并不是自来水。
“我们全部使用中水,用来浇花、冲洗路面肯定没得问题。”梁德平介绍说,中水又被称为再生水,是由处理后的污水经过再次净化而来,人们把自来水叫上水,把污水叫下水,而再生水的水质,介于上水和下水之间。
由污水净化而来的中水,让人放心吗?“和自来水一样,无色无味,真正的区别在于氨、氮等指标达不到饮用水标准,所以不能饮用。”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莫松陶说。
虽不能直接饮用,但中水也经过了过滤、消毒等程序,和自来水的处理流程大同小异。
莫松陶介绍说,自来水处理有着严格的国家标准,而中水根据用途的不同,使用标准有所不同,用于园林灌溉的中水标准就比用于冲洗道路的中水标准要高一些,而目前璧山县所建设的中水处理系统可将中水用于多种用途,比如浇花、绿化甚至某些情况下的工业用水。
中水的价格低、用途广
“用了中水后,在用水高峰的时候,居民反映水压不足情况很少了。”璧山县渝山水资源公司副总经理李军说。
璧山县目前有41台环卫车在使用,每台车每天用水达到了60吨到80吨,一年有120万吨,再加上园林灌溉部分,每年估计有200万吨的用水量。以前用自来水,水价3.3元每吨,而根据估算,中水的水价仅为0.8元每吨,使用中水后,每年单是市政部门节约的成本就在500万元左右。
“我们向相关部门进行建议,在市政管网的建设上建自来水和中水管网两条线,把中水应用到园林浇灌、建筑工地、环卫、洗车等,这样每年璧山可节省2000万元左右。”梁德平说。
目前璧山县已经启动中水二期工程建设,工程日处理中水量将由现在的三千吨增加到两万吨。那时候中水将通过铺设的专用管网到达县城内的更多地方。
“现在已经建了中水管道28公里,在新城区全部铺设好了,第一期我们的中水要到璧山的办公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冲厕所上要采用这项工程。”璧山县水务局局长王继超说。
“现在老百姓家里用水有时候不需要用自来水,比方说不饮用的水,或者是不与身体接触的水,都不需要用自来水。等净化厂和管网完善之后,我相信中水会走进寻常百姓家,这对老百姓就是极大的节约,对于咱们的水资源也是极大的节约。”莫松陶告诉重青记者。
中水普及未来是趋势
中水的价格低、用途广,缓解水资源短缺,其利用量和利用范围在不断增加,效果也正在显现。不过中水的推广还有诸多瓶颈亟待打破。“重庆市主城区中水处理工程还不多,因为重庆两江环绕,水资源丰富,市水利局启动的‘泽渝工程’在重庆主城周边建了很多大中型的水库,保障我们居民的生活用水的水源保证。”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设计四所高级工程师吕波说。
在北京、天津等一些严重缺水的北方城市,中水工程已经相当普遍。但目前重庆市仅有极个别小区建立了中水示范工程,大规模的中水项目并不多。
“如果说一个开发商或者一栋楼自己建一个中水系统,这需要建很多的池子和设备。璧山的中水项目,整体性建4万吨的中水工程在南方是不多的。这时规模效应就出来了。”吕波说。
此外,在城市建设中,有输送自来水的上水道,输送生活废水的下水道,却很少有输送中水的中水管道,城市中水管网建设的相对滞后,也成为阻碍中水推广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项工程投入很大,包括前期(管网)工程的建设资金、管理运行成本、设备维护保养等。”王继超表示。
虽然当前重庆几大污水处理厂并没有计划立即上马中水工程,但排放标准的升级却客观上为以后重庆市中水回用推广做好了准备。
“排入长江、嘉陵江主要河流,和封闭式湖泊的中水必须达到一级A,之后这个水离要用的中水水质要求更进一步,我们需要上中水设备和措施的时候,就会减少很多投资,这样重庆做中水工程准备条件会更成熟一些。”吕波说。
同时,他认为,在国家提倡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背景下,中水回用的普及是大势所趋,中水与自来水并用,“流进百姓家”只是时间问题。
文/重青记者 周神青 图由受访者提供
地方高温劳动保护立法:
仅重庆一城执行至今
2013年7月以来,高温天气覆盖中国江南、江淮、江汉及重庆等19个省(区、市)。据中央气象台监测显示,截至2013年7月29日,南方共有43个县市日最高气温超过40℃。
为保护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重庆早在2007年就实施了《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而此时,国内唯一一部高温劳动可参照的法规只有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
高温立法重庆走在前面
2007年1月下旬,在重庆市的“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重庆尽快对高温劳动保护进行立法。
2007年4月10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就《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草案)》进行网上立法听证,吸引了11万网民的关注。
2007年6月1日,《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简称“重庆《办法》”)正式实施。而在重庆启动高温劳动保护立法之前,只有深圳出台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但因国家及广东省有关部门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政策进行了调整,深圳于2009年7月2日废止了该《暂行办法》。取而代之的是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简称“广东《办法》”)。
2010年,济南、杭州相继传出了将制定相关条例的通知,但最后都不了了之。相对于地方立法,国家立法更是姗姗来迟。1960年7月1日,《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高温劳动保护条例。
然而,这部临时性的条例一暂行就是52年。直到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1960年的这部不管是措辞还是内容都明显过时的条例才宣告废除。

高温下劳作的建筑工人 CFP 图
重庆实施效果好于广东
现行两部地方高温劳动保护办法是重庆《办法》和广东《办法》。二者的实施不仅时间相隔了近五年,而且实施效果有较大差异。
2012年7月,距离广东《办法》实施刚5个月,就有媒体爆出广东的保安、建筑、快递、园林等露天作业的行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今年8月13日,又有媒体报道,在深圳建筑行业领不到高温补贴是常有的事。
深圳每年都会给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从6月1日起计发,计发时间为6-10月,高温补贴每人每月150元,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补贴,每人每天6.9元。但是并非所有的劳动者都能享受这一权利,特别是建筑行业的工人。有记者曾连续三年就此问题到深圳的建筑工地采访,发现建筑工人中,几乎无人领过高温补贴。
与广东相比,重庆的实施效果要好得多。重庆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黄战风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重庆《办法》出台以后,总的来看效果不错。据了解,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私营企业执行得较好,只有一些小企业在高温补贴发放时还比较被动,有少发放或不发放的情况。
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出台之前,中央调研组还曾为高温天气立法来重庆“取经”。
见习记者 王颖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