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1-重庆·法治-回扣送我进监狱

日期:08-16  来源:重庆青年报

回扣送我进监狱

口述人:冯强(化名),男,现年47岁,原重庆市某新区管委会副主任。2001年至2010年期间,冯强利用分管新城区工程建设、慈母山隧道工程建设等职务便利,接受各个建筑、监理、园林景观、工程咨询等类型公司的16笔款项共计166万元。2010年,冯强被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2010年12月17日正式投入九龙监狱服刑改造。

法国作家大仲马曾经说过“没有人是天生的罪犯。但是,谁又能保证他今后不是罪犯呢?”他的这句话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得到了验证。—冯强

冯强为社会单位进行警示教育

山沟出了个“励志男”

1965年12月,我出生在四川省内江市一个贫穷的乡村。同所有农村家庭一样,父母盼望儿女们能发奋读书,走出大山。记得母亲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们家穷,祖祖辈辈都没文化,希望你们四兄妹能有出息,能光宗耀祖”。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我们四兄妹围在一张小方桌上,在煤油灯的微光下啃着书本。苍天不负有心人,我家先后出了三个“状元”。

在我上大学时,哥姐三人都已参加工作,我靠着哥哥姐姐的资助念完了大学。1989年毕业后,我分配到重庆市某电力公司工作。凭着勤奋上进、谦虚好学的劲头,不到三年时间就从技术员升为技术主管。1997年底,我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进入政府部门,先后在重庆市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和重庆市某新城区管委会工作。

在新区管委会我一干就是十年。这十年,我见证了新区脱胎换骨的发展历程,我的职务也从一名科员先后晋升为新区管委会工程部部长、管委会总工程师、管委会副主任兼总工程师等职,分管新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掌握着每年投资上10亿元的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任务。

因为出色的工作能力,组织上从2004年就将我作为民主党派培养的重点对象,先后担任某民主党派区委副主委、区政协委员、区政协常委、民盟市委青委会副主任等职。应该说,万事俱备,只待2012年接任该民主党派区委主任的重任。

我的经历,在偏僻的山沟里,成为山村娃励志的典型。

自我迷失历程

随着地位的升迁和权力的变大,前来找我办事、请吃请喝者络绎不绝,收取“感谢费”、“好处费”、“过节费”成了家常便饭,不能自控的我逐渐沦为金钱的奴隶。

我第一次收受贿赂是2001年。当时我担任新区管委会工程部部长,控制园区所有工程的付款进度、评价工程的质量好坏、左右工程的结算金额。新区第一个土石方工程,投资金额2000万元。

一个周日的上午,施工单位的刘老板驾驶宝马车接我到工地“指导工作”,事后在送我回家的路上,他将一个沉甸甸的黑色塑料口袋塞进我手中。那一刻,我的手在不停发抖,心有点发慌。虽然我极力推辞,但在刘老板强烈攻势之下,我还是屈服了,这是我收的第一笔3万元“意外之财”。

几个月后,新区又有一个200万元的路灯安装工程上马实施。这时一个路灯安装企业的王老板抛出10%的“感谢费”托人与我“勾兑”。为了让他中标,我动用关系,没费多大劲就让他顺利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当天,王老板兑现了他的承诺,一个装有20万元现金的黑色皮包交到我的手中。

有了第一、二次的好处之后,我的胆子变得更大,对金钱的欲望更加强烈,钱不论多少照单全收,钱不管谁给照接不误,最后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为了打牌唱歌,可以不去参加政府的会议,推说在工地处理急事;为了到外地打一场高尔夫球赛,可以请几天假,说是考察学习先进技术;为了吃上一顿地方美味,可以带上女友驾车十多小时去品尝。就这样,从吃路边摊到享用豪华西餐,从唱一元钱的大家唱到出入豪华歌城,从30元一次的洗脚保健到200元、300元一次的泰式欧式保健,从大众健身房到风景诱人的高尔夫球场。追求奢侈、享受和刺激成了我心中的向往和追求,成了我生活的必修课。这所有的一切都有老板为我铺平道路,所有的费用开支不用我操半点心,“一条龙服务”逐渐成了我业余生活的一种习惯。

这些变化都是在无声无息中滋长蔓延,曾经自命清高的我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6000万回扣前打了退堂鼓

数万、数十万的钱我拿起来眉头都不皱一下,但有一次,一笔6000万的巨额回扣,还是让我打了退堂鼓。

2008年初,总投资约30亿元的慈母山隧道和南山隧道工程正式开工,我作为分管领导,负责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概预算、招标及工程建设管理等全面工作。

这个消息很快就在建筑界传开,有位“很有背景”的老板找到我,希望我能为他“操作一下”,拿不到全部工程能拿到其中13亿的项目也行,事后按照“市场潜规则”,给我5%的提成费。这样一算,提成费将高达6000多万元。当时,我心里非常犹豫,恰在那时,我又听到身边有位朋友因贪赃枉法被抓。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拒绝了他的要求,让工程按照规范的法定招标程序顺利推进。试想,如果当时头脑发热,抱着赌一把的心态,被那巨额的提成费诱惑,也许今天命都没了。

当官要管住自己的手

刚入狱时,面对高墙电网、铁窗寒舍和漫长的改造岁月,我曾感叹自己命运不济。因为在我看来,收点红包、吃点喝点是人之常情,过年收礼是传统习惯,怎么会是犯罪呢?这些问题成了我怎么也解不开的心结。在我极度苦闷之际,监狱干警、驻监检察官多次找我谈心,他们针对我犯罪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分析,耐心引导,使我从疑惑中解脱了出来。

昨天已成往事,今天才是现实。我希望像我这样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以我为戒,筑起思想那道坚固的防线。要正确使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坚决不要以权谋私,谋取非法利益;要在这物质利益膨胀的时代,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让金钱凌驾于党和国家利益之上;要管得住自己的手,禁得住自己的嘴;要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要记住“有时候拒绝别人就是保护自己”。因为,现代化的信息网络和侦查手段能将蛛丝马迹弄得一清二楚,不可能有贪腐行为的藏身之地。

大道理或许大家听起来耳朵都起茧,但人若一旦动了权力贪念,后悔的终究是自己。

手记

选择

第一次受贿,“手有些发抖,心有点发慌”。想要,但又很害怕,冯强陷入内心的挣扎;拒绝6000万元的回扣,“心里非常犹豫,更多的是害怕”。“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拒绝了他的要求”,他内心更是充满了挣扎。

面对诱惑,不同的选择,决定不同的命运。在利益与自由之间,冯强没能挣脱物欲的束缚,得到了金钱,却失去了自由。

冯强向记者透露,刚刚入狱时他曾抱有极大的心理负担,如今在干警的帮助下,他已走出那段灰暗的日子。他还称,接下来他将好好改造,争取获得减刑机会,早日回归社会,争取再创一番事业,承担起一个父亲、儿子应尽的职责。

记录/重青记者 代茂增

实习生 冯红梅

做一个有意义的法治栏目

古人曰:“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从本期开始,由本报与重庆市九龙监狱联合主办的《镜·鉴——来自高墙内的忏悔》系列现身说法栏目正式刊发。

重庆市九龙监狱是我市集中关押职务罪犯的监狱,也是我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镜·鉴》栏目选择在九龙监狱关押的机关干部、政法干部、企业高管等群体,将他们行贿受贿、职务侵占、徇私枉法、抢劫等罪行为公诸于众,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清正廉洁意识、号召广大读者做一个遵纪守法公民。

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这些服刑人员也曾有着童年的美好梦想,有着寒窗的苦读求学,有着成长的艰难跋涉,有着辉煌的业绩,但他们都无一例外在金钱、美色面前丧失了原则立场,走上了犯罪道路,教训十分深刻。他们那一段段令人钦羡的辉煌经历,一件件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一句句发自肺腑的忏悔之言,无不令人扼腕长叹。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希望这些服刑人员能通过深刻的人生醒悟,鼓起勇气走向新生。我们更期望这些活生生的负面人生教材,能使人警醒,给人启迪,养浩然正气。那么我们刊发此报道,就将是一件很有价值、很有意义的事情。

《重庆青年报》法治栏目组

重庆市九龙监狱

2013年8月14日

离婚让老板沦为信用卡诈骗犯

两次婚姻赔偿,让蒋某家产资不抵债,不得已他透支信用卡20余万元来维持企业运转,结果无力归还,最终沦为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蒋某原本是一家拥有百万资产的摩配厂老板,但因为他2011年、2013年的两次离婚而基本散尽。为了摩配厂的继续运转,从2011年1月起,蒋某先后透支信用卡24万元钱来为公司购置原材料和零部件,银行多次催其归还无果后选择报案。8月2日,经北碚警方对其家人的多次劝导,被列成网上逃犯的蒋某投案自首。

同时,北碚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一定数额不还款的,公安机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千万不可忽略银行邮寄的消费清单及催收电话,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还款,以免损害个人信用甚至面临法律的制裁。

文/重青记者 代茂增 通讯员 王润田

沙区集中整治摩托车

8月8日晚,沙区交巡警支队和交通执法大队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当晚共查处摩托车非法营运案件55件,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301件。

自7月15日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以来,沙区摩托车交通事故次数比上年同期下降60%;因摩托车事故死亡0人,比去年减少2人,下降100%。

文/图重青记者 代茂增 实习生 冯红梅

“电工”盗割电缆被擒获

8月7日凌晨,三名无业青年在盗割南岸区国际社区工地电缆后逃离过程中,被深夜巡逻的交巡警发现。为逃脱责任三人谎称是工地电工,但被民警识破。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当天凌晨1时30分许,弹子石交巡警大队民警杨林、唐伟驾车巡逻至腾滨路中段时,发现有三名青年从国际社区走出,随身还扛着一个口袋,民警随即将其拦住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口袋里是一卷卷的电缆。

在民警的追问下,三人称是工地电工。为进一步调查事情真相,民警将他们带到流动平台车上做进一步盘查。最后,三名青年承认电缆是从国际社区别墅工地内偷来的,并供述出已转移走的另外两包电缆去向。

据悉,嫌疑人杨某、杨某和余某,均为无业青年,当晚三人相约一起“找外快”,没想到刚刚得手就被警察发现。经预估,被盗割的电缆长约1000米,重约100公斤,案值约2万余元。

文/重青记者 代茂增 实习生 冯红梅

北碚预防学生溺亡事故

为防止暑期发生学生溺亡事件,连日来,北碚区文星派出所民警会同社区干部走村入户,给家长发放防溺水宣传资料,对辖区内的水塘、水库进行不定时安全巡查;经常组织家长会,督促家长加大监管力度,预防学生发生溺亡危险。

到目前为止,该辖区尚未有学生溺亡事故发生。

文/图重青记者 代茂增 实习生 冯红梅

职业“删评师”伪造身份证获刑

为消除差评对淘宝网店的负面影响,“职业删评师”这一行业应运而生。8月9日,渝中区法院对“职业删评师”马某、乔某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据悉,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期间,被告人马某伙同被告人乔某,在渝中区大坪的暂住房内,利用自购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切割机、塑封机等工具,共同伪造向淘宝商家给出差评的买家的身份证,然后以买家的名义向支付宝客服申请删除差评,每删除一条差评收取商家100元至300元不等的费用。直到2012年8月22日,警方在两人的暂住地查获伪造身份证的作案工具以及伪造的22张居民身份证。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乔某无身份证制作权,伙同擅自制作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鉴于两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在审理期间退出违法所得款2万元,以及被告人乔某具有悔罪表现等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重青记者 代茂增 通讯员 李宁 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