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不过关将入“黑名单”
近日,中国医师协会发布消息称将建立医师“黑名单”制度。目前我国执业医师人数超过200万,一旦“黑名单”制度建立,200余万执业医师的信息将全部“留底备案”,有医德医风问题的医师即使前往其他地区执业,流入地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只要登录相关信息网站,就能一目了然看到该医师的“历史问题”。
赛诺菲借“研究者费”名义,向中国的503 位医师行贿约169万元
连发三文进行谴责
最近接连发生的跨国药企行贿案、陕西富平医生卖婴案引起了中国医师协会的高度关注。该协会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连发三篇文章对此类行为进行谴责。
在8月6日发表的《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拐卖婴儿事件的声明》中,该协会指出现行的《执业医师法》没有禁止医师终身从医的规定,而以此案为契机建立相关的规定很有必要。
8月9日,该协会在针对国内医药市场屡屡爆出的商业贿赂丑闻发表的文章中呼吁:以维护医师行业尊严为目的,尽快建立医师“黑名单”制度,确保医师队伍的纯洁。
8月11日,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受国家卫计委委托,该协会已正式启动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公示考核结果的同时,医师“不过关”的原因也有望对社会公示。这意味着,在两年一次的考核中,因医德医风问题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将被列入“黑名单”。
在接受重青记者采访时,邓利强表示:“医师协会承担医师考核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行政机关是考核的主体。考核的内容包括:医德医风、业绩、工作能力。考核的方式是考试与考评相结合,当考评合格后,由医师协会发放考核合格证。”
邓利强表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出了医德医风问题都是不光彩的事,为确保医师队伍的纯洁,维护医师行业尊严,目前该协会计划针对医师的医德医风进行评估进而建立“黑名单”。若被评估医师医德医风确有问题,则将其列入“黑名单”,协会将建议所有医疗机构不再聘用该医师。邓利强说,这一计划将上报国家卫计委定夺。
重庆也曾提出建立医师“黑名单”
其实,建立医师“黑名单”这一建议并不是第一次提出。早在一年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发布的时候,中国医师协会的副秘书长就曾经表态考虑建立医师“黑名单”。
除了来自行业协会的建议,地方上也有建立医师“黑名单”的呼声。
2010年9月26日,在重庆市政协举行的三届政协第二十七次主席接待日上,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院长李勤耕建议对耗药量过大医院的电子处方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严重的药物滥用并危及病人安全的处方,社保会将医师列入“黑名单”,通知各医院闲置或取消该医师在一年或更长时间内处方社保支付药品的资格。
然而,遗憾的是这些建议和呼声并没有立即变成现实,反倒是一些个人通过网络公布的“黑名单”对规范医师行为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2008年4月8日,一位媒体工作者在自己创办的“齐鲁维权网”上公布了一份“医药行业行贿受贿黑名单”。“黑名单”公布了涉嫌受贿的三名医师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所在科室、担任的职务,以及“受贿行为”的细节,包括受贿时间、缘由和金额。
这份“黑名单”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山东省卫生厅的高度重视,并且对此展开调查。5个月后,该网站又于9月25日再次公布“医药行业行贿受贿黑名单第二批名单”,涉及广东、四川、江苏和山东共16家医院的21名医师。
公布信息不能触犯个人隐私
虽然公布受贿医师“黑名单”对医师的行为起到了监督作用,但却侵犯了被曝光医师的“名誉权”。有律师认为,在司法机关没有认定事实的时候,就根据举报材料把自己怀疑的内容公布在网站上,而且公布的信息还带有明确的指向性,即某位医师的真实姓名、所在医院。这肯定是侵犯了姓名权。同时曝光者还有可能面临诽谤罪的起诉。
事实上,中国医师协会公布医师“黑名单”也存在类似争议。重庆律师协会会员李光启在接受重青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建立医师“黑名单”对促进行业规范、督促医师自律是有积极作用的,但要特别注意公开信息的宽度,不要触犯个人的隐私,包括患者的隐私。
在接受重青记者采访时,邓利强说:“我们认为设定“黑名单”制度的初衷是督促医师自律,而且“黑名单”的公布绝不是随意的,任何违反医德医风的行为需经行政机关或医疗机构的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公布的依据。”
建立医师“黑名单”这一消息的公布引起了广泛关注,但舆论所持观点相对冷静。有评论就指出,考核本身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应有保障,如果考核过程中执行考核的一方出现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现象,必须从严追究其责任。
重庆新桥医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师也对重青记者表示,建立医师“黑名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如何考核医生是否有违规行为,如何考核医生的医德医风需要有更明确的规定。
文/见习记者 王颖
上海金店垄断市场接罚单
8月12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对话》节目录制现场发布了对上海黄金垄断案的处罚决定。决定对操纵黄、铂金饰品价格的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以及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等五家金店的价格垄断行为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因组织部分金店垄断黄、铂金饰品价格,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
上海的黄金企业都会习惯性地在前一年逢低价购买一大批黄金作为投资,也留作备用。但2013年的国际黄金价格大跌,让上海的黄金企业叫苦不迭。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数据显示,黄金2012年的市场最低价,甚至比2013年上半年最高价格还高。
就在企业出现严重亏损的时候,《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关于价格的条款发挥了作用。
《细则》第五条规定:“饰金价的计算公式为试行日前一周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Au99.99%收盘价加权平均后作为黄金的饰金基准价再乘以营运成本系数,等于饰金价。”
营运成本系数指的是上一年黄金饰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营运成本,包括人工、税收、宣传、行政管理等费用。而营运成本系数的申报过程并没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督。
“因为金价实际上一直在跌,如果商家一直按照原本的公式计算,上海的饰金价也应该下跌。但事实上饰金价下调的幅度并不如交易所金价下调的幅度那么大。这部分能证实,今年的这个系数一定被人为提升过。”业内人士向重青记者表示。
在《细则》出来之初,是受上海相关部门肯定的,但如今却被上海市物价局以“价格垄断”为由罚款总金额1059.37万元。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黄金企业因为坐收《细则》带来的好处,而忘记了市场的风险,盲目的保守和自信让他们在市场经济面前损失惨重,不得不以价格垄断来维持收益。
“通过这个事件,更应该关注的是我国各类协会、企业在制定规则的时候的弱点。一个外部事件,就能让原本的正面典型变成惨痛教训,并且这样的规则还很多。”
文/见习记者 靳雄
新法速递
国务院就劳务派遣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9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今年7月实施,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昨日公布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的待遇上了“双保险”,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由用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评估环境事件损失将有章可循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及时确定事件级别,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所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以下简称污染损害评估),是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量化,评估其损害数额的活动。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应急处置费用,以及应急处置阶段可以确定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最高法规定法院犯错赔偿程序
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该《规定》共20条,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参与办理自赔案件的审判人员是赔偿请求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应当主动回避。此外,《规定》在自赔案件中建立了听证制度,在“案件争议较大,或者案情疑难、复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参与人包括赔偿请求人、原案件承办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将修订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题会议,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修订工作进行了研究。据介绍,修订工作将以从严监督、科学管理为主线和重点,结合当前食品添加剂生产实际,提高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要求,突出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完善注销管理规定。
见习记者 王颖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