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3-重庆·法制-监督法官

日期:08-05  来源:重庆青年报

重庆探索案件回访制度:监督法官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培根《论法律》

大足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强(化名)最近很失落:不久前他在审判一起民事纠纷案时,接受了案件原告的一次宴请。事后一个星期左右,法院纪检组在案件回访过程中获悉此事。因触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以及重庆高院的关于廉洁司法的相关规定,他被调离审判岗位,只从事后勤工作。对于一名具有审判权的法官来说,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无异于是最大的惩罚。

这是大足区人民法院在试行案件回访制度过程中,又一起涉及法官廉洁方面的投诉。

主动出击给法官“找茬”

“我们推行此制度就是要让法官正确定位天职和良知,一定要公平、公正、廉洁、文明执法。”7月26日,大足区法院纪检组组长刘开良向记者介绍。

随着近年来社会和经济急剧转型,急剧上升的受案数量给法官的工作带来极大挑战,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一直处于社会的风口浪尖上。为搭建与百姓沟通的桥梁,2012年3月1日,大足区人民法院探索出一条促进司法廉洁、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办案质量的新路子,这就是案件回访制度。

所谓案件回访制度,即法院党组成员赋予院纪检监察部门最大权限,对法院全部刑事、执行、行政案件和三分之二的民事判决案件当事人,采取电话、面谈方式调查回访,内容除办案人员工作作风、效率、司法公正等方面外,重点是办案人员有无接受吃请、接受财物、参与娱乐活动、索要办案费用等不廉洁行为。“我们的工作已由被动接受改为主动出击。”刘开良说,他从事法院纪检监督工作以来,纪监部门主动给同事“找茬”,这还是第一次。

案件回访制度有一套严格的操作程序:立案庭、审判业务庭、执行庭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将当事人信息全面收集,每月25日前交监察室审查;监察室审查完毕,在一个月内按分工对案件进行回访;涉及到司法廉洁方面的问题,将采取约访和登门访的方式进行复查;回访情况,监察部门每月定期通报,查实法官有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视行为性质、情节对当事法官进行提醒、诫勉谈话或立案查处,这些惩罚意见均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造成工作延误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担责。同时,为保证回访制度的权威、公正,院领导也要随机抽查已回访案件的10%进行复访。

自推行案件回访制度以来,该院回访各类案件2200余件,回访当事人3300余人,发现并纠正解决问题16件,对6人进行了诫勉谈话,1人有违纪行为受到行政撤职、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处分。

同期内,法院案件申诉率、上诉率、改判率等开始处于低比状态;而调解率、撤诉率、执行率、执行和解率处于高比状态,案件审理、执行期限缩短。案件回访成效初显。

“法院是守卫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的终审裁判,一字千金人命关天,是非曲直含糊不得。我们主动给同事‘找茬’并不是鸡蛋里挑骨头,主要是起到一个威慑警示作用,让大家对法律常存敬畏之心。当法官办案时如临深渊,才能匡扶正义,秉公断案。一次的不廉洁行为,可能会让自己换位子、脱衣服、担责任,权衡利弊后的法官,肯定会更加约束自己的言行。”刘开良说。

重庆高院拟全面推广

7月18日—19日,2013年重庆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半年总结暨案件回访制度调研会在大足区法院举行。此次会议上,案件回访制度的“大足模式”再次被提上全面推广的日程。重庆市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乔娅认为,大足区法院在推行案件回访制度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大足模式”逐步完善后,可推广到全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当中。

今年初,重庆高院纪检监察部门就成立“案件回访制度与廉政监督”课题调研组,先后进行了课题论证、社会调查等工作。

“个案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我在回访一些案件当事人时,对方称法官连他们发的烟都不敢抽,更别说请客。案件回访的跟踪监督,带来的是法官办案更加公开透明,程序更加规范,作风也明显好转。”记者从大足区法院院长王科口中获悉,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案件回访制度的积极一面逐渐显现出来。

接下来,大足区法院将尝试由法院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到监督中来,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提升司法透明度。

案件回访制度的先行者

人民法院实施案件回访制度,国内其他省市早已有先行者。

“相对来说,目前国内实施案件回访制度的法院,在回访内容、程序、结果应用方面,都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正因为没有前车之鉴,所有才具有探索价值。”记者从重庆高院“案件回访制度与廉政监督”课题组干警刘全林处获悉。

当然,这期间也不乏有一些好的经验值得借鉴,例如上海市二中院在案件回访实施中,将监督“关口”前移,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也适量进行回访,充分发挥事后监督与事先监督的结合效应。同时还将案件廉政回访情况纳入法官审判质效讲评体系,在“每月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报告”中增加“廉洁指数”考核项目,并将其作为考核法官“德能勤绩”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而辽宁省高院则于2011年就在全省法院推行《案件回访工作规定》,目前案件回访制度实施的法院超过90%以上。

“目前,我们正对案件回访制度的内容进一步细化、程序设置统一规范,并就结果运用上怎样更科学合理做详细研究,等到时机成熟,将在全市法院系统作为一项硬性制度推广,以切实改变法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廉洁司法。”刘全林说。

探索过程任重道远

大足区法院在回访制度试行过程中,已处理数起法院干警违规违纪行为,记者在与法院纪检组、办公室等部门法官交流时,大家都在刻意回避这些问题,看得出他们还是想保护同事的隐私。

刘开良在交谈中曾讲到,案件回访制度的实施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在目前国内这种法制框架内,这已是司法监督工作的一个重大进步,可以说它的现实意义大于处理结果本身。

目前的回访主体是法院纪检部门,回访干部人少、压力大问题也显现出来,如何拓宽回访主体(甚至引进外部力量)、突出回访重点、将回访结果纳入考核体系,避免“运动式”、“一阵风”现象,在成为法院探索的重点。

当前社会形势错综复杂,各类新矛盾新问题日益凸显,人们对法律的需求比任何一个时期都要强烈,法院为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案件回访作为问政于民、践行群众路线的切入点,放下架子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大足区法院7月初专门就案件回访制度向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等群体发出2000多份调查问卷,结果收到的好评达到83%以上。

文/图重青记者 代茂增 实习生 冯红梅

中学生犯罪:暑期读评六部名著不起诉

近日,九龙坡区检察院专门为中学生小刘举行了训诫仪式,在仪式上检察官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要求他在这个暑假期间看完6部中外文学名著,考核方式就是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小刘受到处理的原因是他在浏览色情网站后,又上传14篇涉性小说,并被网友点击8万多次,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中学生传播涉性小说被抓

2011年2月,年仅十四岁的初中生小刘在“AV狼”色情网站注册成为会员。“AV狼”是2012年公安部颁布的中国互联网违法犯罪十大案件之一,拥有会员一百余万。

为了让账号等级积分升高以获取浏览更多淫秽内容的权限,小刘边浏览边搜集涉性小说14篇上传到该网站上。直到被警方抓获,小刘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他上传的小说经警方鉴定为淫秽物品。据网络警察调查统计,小刘上传的这14篇涉性小说,被其他网友点击浏览共计88293次。检察官称,现行法律规定,浏览色情网站不构成犯罪,只有发布色情文字和图片,并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即便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上传的涉性帖子点击量达到2万次就构成犯罪。所以小刘浏览的没给他计算在内。

警方考虑到他还是个学生,就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暑假读名著获得不起诉机会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

九龙坡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小刘的行为虽构成犯罪,但他作案期间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且认罪态度好,即便判刑也是一年以下。社会调查显示小刘也无其他恶习,不会影响同学及其他群体。所以,检察院决定对其训诫,并提出附条件不起诉。

7月22日,九龙坡区检察院专门为小刘举办了一个训诫仪式。检察官当场教育了小刘,给他送了《三字经弟子规》、《中华美德颂》两本书。并给他提出参加公益活动、暑假期间阅读6部中外名著的条件。

检察官称,考核小刘是否阅读名著的方式很简单,就是让他根据阅读情况来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并每月向检察院汇报情况。如果考核通过,检方就宣布做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考核不过关,他们将继续向法院提起公诉。

文/重青记者 代茂增 实习生 冯红梅

沙区破获特大网络赌博案

7月29日,记者从沙区警方获悉,经过一个月的侦查,一个将服务器设在境外的特大网络赌博网络被捣毁,警方抓获嫌疑人4名,冻结赌资近400万元。警方初步判断,该赌博网络涉案金额上亿元。

6月底,沙区警方接到市民报案,一网站模仿福彩的操作手法开设赌局,但“中奖”的金额却是福彩的两倍。民警根据线索在网上展开追踪。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一个名叫周杰(化名)的嫌疑人浮出水面。警方发现,重庆地区的赌徒,都是通过周杰提供的账户进行下注。本月15日周杰被抓。

经讯问,周杰交待自己是该赌博平台的重庆“代理”,而全国的总代理在湖北武汉,其他城市还有像自己一样的“代理”。沙区警方兵分多路,奔赴各地展开抓捕。本月18日,沙区警方成功抓获全国总代理团伙成员两人,下级代理一人。

经调查,这家名为“EEG”的网络赌博平台,其服务器设在境外。平台通过代理加盟的形式,在国内各城市“发展”。

据警方介绍,各级代理通过分红和返点抽取利润,非法牟取暴利。据周杰交代,他每月平均收入可达两万多元。而赌徒投注的资金,全部汇集到广州的20多个外籍人员开设的账户上,只要一个账户金额达到100万元,钱会被立即提走6成转移到境外,剩下的4成作为兑奖的“奖金”。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查处中。

文/重青记者 代茂增 实习生 冯红梅

涉军案件当天调解兑现

7月29日下午,现役军人刘正雄(化名)从新疆给梁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刚打来感谢电话:“我父亲的案子在立案当天就得到了8万多元的赔偿款,感谢法院对军属的关心!”

3月17日8时10分,62岁的湖北省黄石人刘斯清(化名)途经梁平县境内,因乘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诊断为右股骨骨折。老刘的不幸让其远在新疆某部服役的儿子刘正雄十分牵挂担心,多次向梁平法院民一庭打来电话咨询赔偿事宜。

事后,老刘被鉴定为9级伤残。7月29日上午9时,刘斯清向梁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黄某某及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医疗费等共计107060元。

诉前,法官王刚组织原被告双方,从法理、人道等方面进行阐述、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黄某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刘斯清各种损失费用共87986元,并当庭予以兑现。

近年来,梁平县人民法院从组织机构、制度规范、维权落实和延伸服务等方面入手,构建维护军人军属权益长效工作机制,专门设立了涉军案件立案“绿色通道窗口”,在民商事部门和执行局组建了涉军案件合议庭,涉军纠纷全程进入“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及时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共审结涉军案件7件,审执结标的60余万元,平均审理时间为3天,全部案结事了。

文/重青记者 代茂增 通讯员 陈华东

比武场上过“八一”

7月31日,武警重庆总队七支队训练场,特战队员进行速射比赛。

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武警七支队组织特战大队精英举行一场“勇士杯”军事比赛,项目涉及攀登、狙击、擒敌、缉捕战术等。作为主城区唯一一支武警机动部队,每年的建军节,该支队官兵都以军事比武的形式来度过,在赛场上展示部队精神面貌和战斗力。

文/图 重青记者 代茂增 通讯员 沈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