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清冤案需"唱功"更要有"做功"
石家庄年仅19岁的聂树斌被当成奸杀案凶手枪毙,至今已有8年。今年6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在邯郸二审开庭审理王书金奸杀妇女案,上一次开庭还是在2007年。王书金案的最终判决,将决定聂树斌案能否真相大白。
多年来,聂树斌的亲人家属经历了如何的冤屈与痛苦,外人尚难得知;然而,2005年王书金因为多起奸杀案而被捕、而且自我供述1994年石家庄的奸杀案系其所为,这无异于让蒙蔽了多年的巨大疑问再次凸现:洗清冤假错案,究竟还需要怎么样的“唱功”与“做功”?客观地说,即便法院判定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的那起奸杀案确系王书金所为、从而排除聂树斌作案的一切可能,认定其是被冤枉的一起错判,这也不能以此推定冤假错案的出现几率,进而否定国家,特别是河北石家庄司法机关在推进法治进步中的多种努力。单凭对比数据上看,1994年至今当地判决案件应该是数以万计,应该说绝大多数都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将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所以,无论聂树斌即将被证明蒙受了多大的冤屈,舆论及社会公众或首先应保持必要的冷静与理智。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刚刚过去的8年时间就可以被忽略,甚至遗忘而去。是因为2005年王书金即招认了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的奸杀案,但直到现在当地法院也没有因为王书金的供述,而撤销对聂树斌的犯罪指控。这样的局面似乎黑幽默般有点好笑;然而这令人想笑却笑不出来的尴尬背后,却是当地司法机关在面对疑似冤假错案时的迟疑。
或许是担心惹火烧身,所以石家庄地方法院的现任责任者对聂树斌案一拖再拖;也可能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进而扯出来更多的“陈芝麻烂谷子”,所以谁也不愿意承担纠偏聂树斌案可能带来的责任。然而,针对聂树斌案的这些推拉躲让行为,折射出来的却是活脱脱的司法“漏洞”。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的时限至多为3个月,而本案却长达6年,二审此案已远远超出法定审限,其中原因何在?从2005年王书金落网认罪,到如今已有8年,真相没有到来,正义也没有到来。
亡羊补牢时犹未晚。社会公众之于法治公平的期待,或不仅在于对当事之时的公正公平的判决,还因为如有冤假错案,法院可以及时纠偏甚至当众认错的能力与姿态。现在王书金是否1994年石家庄奸杀案的真凶尚无定论;但是,承办聂树斌案的相关司法机关,却完全有义务直面公众的质疑。尽管目前网民的判断不能代替司法审判,尽管传言并不意味着真实。但是公众对此案件的关注度如此之高,也是对现行司法公正实现的期望。
这些无疑都需要河北当地的司法机关,用事实与行动来做出应答,从而可望以王书金案为契机,重拾司法公信力、进而扫除聂树斌案给社会情绪带来的阴影。与此同时,正所谓“唱功”要有,“做功”更要过硬,关于司法公正,以及倡行“宁可漏判不可错判”,这还不能单纯寄望于法院以及司法机关的单方面发力。对司法机关肩负监督权责的人大权力机关,以及媒体、法律界的公益机构,或都应货真价实行使职责,或体现功能,该依法问责的应该抓紧问责,可为聂树斌亲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则应尽快筹备事后的国家赔偿——而不能局限于对案件本身的猜测质疑,更不能仍旧停留于口水仗意义上的口诛笔伐、低层次技术的喊打喊杀。
也就是说,聂树斌案是否冤案,以及是否可以洗清冤屈彰显司法公正固然重要;但同样重要的还有,在这个剔除假象、真相逐渐水落石出过程当中,司法机关、围观舆论、社会民众,不仅要有“唱功”、口口声声维护司法公正的言语或姿态,更得需要扎实的“做功”、合力推进法治文明进步的表现与作为。
(作者系本报特约评论员,本报独家稿件)
巴西民众抗议潮折射“发展焦虑”
文/徐立凡
6月20日,巴西超过80个城市的100多万人举行示威活动,导致各地交通出现堵塞,部分城市局势失控。当天,巴西总统罗塞夫宣布将推迟下周对日本的访问。21日,罗塞夫与几位部长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如何应对全国范围内不断加剧的示威活动。
表面看,巴西民众的抗议针对的是联合会杯与世界杯足球赛,但显然,巴西民众不是要拒绝体育给他们带来的狂欢,而是指向了公共财政的错配。此前,巴西政府决定斥资73亿雷亚尔在12个城市修建体育设施,随着工程的展开,这一预算数字已经膨胀了近4倍。与此相对应的是,巴西的经济增长率已经由申办之初的7.5%,萎缩了逾1倍。此刻,大型体育赛事对于巴西人来说就如他们打出的标语那样“只是一个价格昂贵的点缀”。
一个热爱体育、以足球为荣的国度,现在却视足球赛事“为敌”,这个巨大反差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巴西民众心态的变化,导致这种变化的推手,是存在于巴西经济政治和架构中的“隐疾”。
从经济结构看,巴西跻身新兴经济体的代表国家,与其高度开放的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息息相关。过去十几年,这两个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巴西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大量国际资本为了避险进入巴西,推动了巴西的经济繁荣。然而,国际资本的逐利性也决定了其流动性。巴西经济因此呈现出一种与国际资本进出高度关联的走势:资本进入时繁荣,资本流出时萎缩。巴西经济呈现出不断泡沫化的趋势。今年5月以来,随着国际资本流出新兴市场,巴西经济再遭打击。巴西股市、货币均出现调整。在联合会杯开幕当天,巴西货币雷亚尔对美元汇率下跌了1.4%,至2.1516。成为当天新兴市场货币中表现最差的货币,本币贬值,增加了民众对通胀的不安。
从政治结构看,尽管罗塞夫深孚众望,但其治理体系却相当低效且不稳定。巴西的下议院有24个党派,罗塞夫的执政联盟由其中10个组成,而该国每次组建的执政联盟构成总在变化。复杂的政府架构,决定了政治利益算计的多发性,这导致了面对已出现的问题,政府反应常常滞后。
不过,巴西的示威潮不会对罗塞夫造成实质威胁。正如示威者所说,这是“社会运动”而非“政治运动”,示威没有明确的政治诉求和领导者,也说明了这一点。这场示威,是巴西民众“发展焦虑”的一次大规模宣泄。从这个角度看,巴西示威活动对其他国家也有警示意义:如何在公共财政与大型赛事支出上取得平衡,如何把握经济增长与民众利益的关系,是新兴国家必须厘清的问题。这不仅涉及社会稳定,也涉及未来发展空间有多大。
(作者系学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性贿赂入刑”首先是个态度问题
文/毛开云
“性贿赂”该不该入刑?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因检方未对其“性贿赂”情节提出指控,再度引发舆论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事实上,自1996年修订《刑法》起,“性贿赂”该不该入刑的争议,至少持续了17年。
“性贿赂入刑”的争议持续17年,凸显“性贿赂入刑”的难度之大。然而笔者认为,态度决定一切,“性贿赂入刑”首先是一个态度问题,而不是“社会接受能力”和“现实可操作性”的问题。
如果“性贿赂”入刑,“性贿赂”就有可能受到处罚,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如果“性贿赂”不入刑,“性贿赂”就永远不可能受到处罚,因为我国遵循的是“法无明文不为罪”原则。“性贿赂”不入刑,某种程度上就是对“性贿赂”的支持、纵容和怂恿。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都为我国提供了“性贿赂入刑”的参考文本。尽管欧洲一些实行“性贿赂入刑”的国家,对“性贿赂”定罪量刑的案件很少,但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性贿赂”的嚣张气焰。
“性贿赂入刑”,纵然存在取证难、证据不确定因素很大等问题,但是,“取证难”不等于“不取证”,“证据不确定因素大”不等于“证据完全不确定”。在我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中,要查清这个“事实”,不也很难吗?但不能因为难就“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性贿赂”早已不是道德伦理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十个贪官九个色,这绝对不是胡言乱语,据今年1月9日《检察日报》报道,据统计,在被查处的贪官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这样的“贪官+色官”不受到“性贿赂”的惩处,怎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
“性贿赂入刑”并不难,关键是个态度问题。“性贿赂入刑”后肯定会出现司法实务层面的很多问题,但都是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而且势在必行。
(本报特约评论员,本报独家稿件)
名企骗取财政补贴必须依法严惩
文/徐明轩
近日,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显示:格力、格兰仕、美的、长虹、乐华、长岭冰箱、扬子空调等8家家电企业,不光彩地通过做假账的方式,虚构销售额,骗取国家节能补贴总计9061.84万元。其中,珠海格力电器骗取的金额竟然达到2157.76万元。上海大众、上海通用通过“非环保车冒充环保车”,分别骗得节能汽车推广补助资金1671万元、54.6万元。
国家提供节能环保财政补贴,意在扶植节能企业,撬动国内绿色消费,这对于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告别粗放式增长,以及对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财政补贴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必须让节能财政补贴专款专用,才能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以实现财政补贴的政策指导作用和乘数效应。
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投资补助,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发改委不仅有权责令整改,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资金,还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这种通过虚构销售合同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涉嫌“诈骗罪”。
但是让人费解的是,检索近年来骗取财政补贴的案例,处罚主要集中在经销商骗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这类小案上,如,江西省信丰县太阳能专卖经销商肖思虹,虚构销售合同骗取家电下乡国家补贴资金5930.6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安徽五河县杨某,骗取国家购车补贴款4280元,构成诈骗罪,获拘役四个月。
如果说骗取国家几千元的财政补贴,就可定“诈骗罪”,那么格力电器几乎采用相同的虚构销售合同的方式,骗取财政补贴高达2157.76万元,又该如何定罪?目前审计出来的著名企业骗补行为,不能“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必要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还值得一说的是,格力空调等企业一直标榜其社会责任,如今被国家审计署坐实了骗取国家补贴,请不要装聋作哑,给曾经那么相信你们的消费者、股民一个交待。
审计风暴不能只停留在“风暴”层面,如果“风暴”之后雨过天晴,违法乃至犯罪者却不受重罚,只是退钱了事,那么国家法制、预算严肃性又何在?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声音
经过长期严肃的思考,我认为上帝都无法解决的人类难题只有两个:一个是巴以矛盾,一个是中国足球。
——著名主持人孟非
十年前我更关心全世界,结果我的日子过得非常艰难;五年前我很关心中国的命运,我也过得很艰难;三年前开始我只关心公司,我的日子开始好起来。现在我只关心自己,越来越好。所以我说,关心好自己,每个人把自己喜欢的事情做好,这个世界就会好起来。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
感觉斯诺登是本世纪互联网时代第一个传奇人物。他像北岛的诗“在没有英雄的时代,我想做一个人”。他的命运离不开大国的博弈。他的理想和众多不同利益重叠纠结。他体现了来自互联网的对于国家力量的冲击和新的想象和国家力量的较量。他在幽暗处挣扎沉浮,未来取决于世界权力的转移,他也促进了这转移。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
当一个孩子到了18岁以后,他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一定要有一个东西出来,这个东西不受权贵的影响,不受金钱财富的影响,不受权利的影响,那么这一个东西到现在为止,中国唯一剩下的就是高考。
——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
在耶路撒冷和90岁高龄以色列总统佩雷斯见面了一个多小时,听他谈到对世界的见解。他提到,农业时代的管理模式已经过时;科技时代已经没有疆界之分;婴儿0到3岁的营养很重要;当代的青少年需要掌握两种语言;穆斯林应该解放妇女,只有这样下一代才会聪明;军事永远无法打败科技;人才和人性研究很重要!
——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王辉耀
(王书金案审理看点)1.七年前首次审判,法院何以对涉及聂树斌案的犯罪置之不理?2.为何对王的审判延宕八年?程序责任如何追究?3.检察机关如不追究康某被奸杀案,则必须对王的主动供认做充分证伪;4.除非司法机关再次用确凿无疑之证据证明聂系强奸杀人犯,否则必须为聂树斌平反。
——学者贺卫方
顾客:我想买本书,里面没有凶杀,却暗藏杀机;没有爱情,却爱恨难舍;没有侦探,却时时警惕。你能给我介绍一本吗?店员:给,《中国股市行情》。
——著名时评人周子勋
其实所有的网站都在收集个人用户数据,而这些网站收集用户信息到了什么程度,派了什么用场,用户则一无所知。用户受到网站目标广告的骚扰其实只是问题的很小一部分。看来,必须制定相关法规对这一行为的目的、信息用途的范围,存留时限和注销等作出严格的限制。
——学者盛宁
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障碍阻止了学校给学生宿舍装空调——如果已经有大学可以给学生宿舍装空调,那么全国的高校都可以给学生宿舍装空调;如果校长办公室装了空调,那么学生宿舍就应该装空调。
——媒体人邹振东
新闻解词
文/黄集伟
「设计隐喻」
语出产品观察家leeron博文,原题“从设计隐喻角度分析为何电子书翻页是个糟糕概念”。文章认为,“就电子书而言,‘翻页’是对模拟世界阅读形式的模拟,追求‘形似’,忽略了不同介质书籍在显示、功能和操作上的差异……电子书在抛弃对传统阅读‘形似’的同时,应该渐渐培养和固化新的适宜的阅读习惯和方式。‘翻页’作为混淆概念,会干扰新习惯的形成,不应在设计中被鼓励。”
「信息鸦片」
或称“娱乐鸦片”,亦可称“信息过载综合症”,来自学者胡泳周一微博提示——在那两张相隔多年的图片之间,全无改变的是近似的沉湎与迷恋:“把新的信息和娱乐比作鸦片,这是个古老的隐喻。”
「舒缓关怀」
本周推荐,原文题为“舒缓关怀——让人在离开这个世界时更有尊严”。初看,想当然以为所谓“舒缓关怀”大约就是“临终关怀”的另称,但细读介绍,发现二者关注点大有不同。“舒缓关怀涉及到对病人对症下药,并按照病人的价值观和人生目标来量身定制治疗方案,不管病人的价值观是什么。”
「间隔年」
西方青年的一个流行做法,即在继续升学或结束学业参加工作前,先以一次较长时段的旅行作为间隔或隔断,借以让自己增加实际社会生活体验,了解自己和生活。“间隔年”期间,一般也会伴随相关短期工作,目前,这一异国青年的习惯性选择也有国内青年效仿或追随。
微论
小学生“花瓶”何时休?
文/储朝晖
一张成都世界财富论坛的照片,电梯旁百余名抱着熊猫公仔的小学生列队欢迎晚宴嘉宾,不久前遭到网友的疯狂“吐槽”。无独有偶,上周“小贝”在南京奥体中心参加活动时,孩子们在看台上顶着36℃的酷暑坐三个小时,众人纷纷质疑这些十岁左右的孩子是否真的是“球迷”。
而类似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从河南卫辉组织数百中学生停课冒雨祭比干,到温州鹿城教育局长打伞观看学生冒雨表演,再到四川小学组织学生冒严寒夹道欢迎领导……
整齐划一出席的小学生,究竟是“志愿服务”、“追星活动”,还是“学生花瓶”、“活道具”?学校应该如何行使自身权利,平衡学生利益?孩子“花瓶”现象反映了校方及商业机构的理念问题,他们并没有把学生当成具有平等人格的主体。遗憾的是,学校需要一定的办学管理自主权,政府很难出台一个行政命令来禁止此类现象。
如果是商家直接找到孩子,并且也得到了家长的同意,这样的志愿活动则可能是合适的。而小于14岁的儿童,如果自己的主观意愿并非很想做这件事情,而是因为校长、老师的指令而“被志愿”或是被雇佣,是非常不妥的。并且,校方这样做的背后,也常常有商业利益的驱使。
学校一个命令,把学生带出去“志愿活动”的背后,反映出学校负责人对学生权益的忽视。因为至少在人格上,小学生与成人的地位是平等的,这种“学生花瓶”的出现,恰恰是学校没有真正把学生放在与成人平等的地位上来看。
但对于谁该对此负责的问题,目前还无法对此追究。一方面,学校的理念本身有问题,无论是出于商业利益还是出于对领导的讨好,这种行为都不恰当。老师和校长应该清楚自己的角色,应该清楚要维护谁的利益。另一方面,现在还无法单靠一个行政指令来约束学校行为,因为如果这样做,就是在进一步侵蚀学校的自主权。
目前,虽然无法立刻用行政手段来制止“学生花瓶”现象,但校方对此应该有清晰的认识,尊重学生。欢迎客人,用一种礼貌大方的方式就可以,不一定要敲锣打鼓,让小学生列队欢迎。此外,相比于社会和学生、家长,学校作为政府的下属单位是强势的一方。目前,学校与社会和家长的关系不够健全,还期待校方的清醒认识与学生、家长的维权意识。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