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8-新闻·网事-沉默7年女生高校前举牌称“遭轮奸

日期:04-28  来源:重庆青年报


黄巧珍举牌伸冤(资料图)

近日,“赣南师范学院黄巧珍自称被院领导及学校老师轮奸”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在相关微博中,还附有黄巧珍站在赣南师范学院门口举牌讨说法的照片。4月1日,赣南师范学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对此事进行回应称:“黄巧珍属于无理取闹,希望有关方面、广大网民理性分析看待,不要偏听偏信,院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赣南师院的官方声明:黄巧珍系该院2004级学生,2008年毕业离校。2006年4月24日,黄曾在宿舍割腕,学院师生得知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问其原因,黄称4月18日晚被该校青年教师戴某强奸。校方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并敦促黄向公安机关报案,黄却以另有隐情为由拒绝并放弃刑事诉讼权利。4月30日下午,黄又改口称确实被戴某强奸,要求向公安部门报案。报案之后,公安部门经过侦查没有找到相关证据,便很快撤案。

校方称,黄巧珍在校期间学校对其给予多方帮助,在校期间黄也并未就该案提出异议。但2012年3月以来,黄巧珍却声称自己“恢复记忆”,四处发布消息称自己被院领导及学校老师强奸。记者在黄的QQ空间中发现了名为《赣南师院科技学院强奸犯院长方锦明》的文章。在文中,黄指责对其施暴者曾对其软禁,说他们是禽兽、无耻之徒,并要求相关人员与其一起去做测谎,为自己讨回公道。黄还在文中写到:“赣南师院连同我老家景德镇的市区镇村各级领导以及公安局系统到我家要求我爸签字承认我有精神病。我是上海一所学校的英语老师,有上百名的学生,怎么可能是一个精神病?赣南师院的企图很简单,就是要将维权者精神病化。”随后,记者致电黄巧云,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在其QQ上留言也未得到答复。

关于此事,网友掀起声讨大浪,然而也有少数人持怀疑态度。

@唐国强:如果一个女孩在光天化日之下,以不知自爱、不懂自尊的方式来如你院所说的“误导舆论、混淆视听、肆意侵犯”你院的光辉形象,那么请问,这孩子是你院教育出来的吗?你院光辉声誉何在?再问,广大网友想帮助弱势女孩有错吗?想知道事件真相有错吗?法律是你院定的吗?

@铁肩侠:本侠联系了该校宣传部,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传闻不实,今天会在微博发声明。本侠研究了一番,此事疑点颇多。

@关注小香香: @铁肩侠和学校通了电话,觉得有疑点,能让一个花季少女用自己的名节在校园站几天,无天大的冤谁愿为之?

@雨潇潇:赣州师院出来辟谣了,可没人信,怎么回事呢?

@战鼓:任何事情都要讲究证据,都要置于法制框架内。此事六年前由赣州市公安局处理。这世上如有定向定点失忆但是不影响正常生活的“迷魂药”,我想发明人可以得诺贝尔奖了,世界也将没有“自杀”啥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