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8-新闻·调查-重庆烟花条例已经过时

日期:08-19  来源:重庆青年报
梁平县长蒋宜茂:

重庆烟花条例已经过时

烟花卖不出去,即使生产再多,也只能堆起 本报记者 周神青 摄

詹传明是重庆烟花制造发展的见证者。他是以运输者的身份进入重庆市烟花制造行业的。

一年前,他被推举为粱平县烟花行业协会会长。

重庆市目前有50多家烟花生产企业,梁平县就有28家,占60%以上,从业人员2万余人。

2006年,重庆开始施行《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个原本用于规范行业的条例,在7年之后,遭到包括詹传明在内的梁平县30多家企业联名诉求废止部分条款。

原因是,这份条例的部分条款滋生了垄断。

一起提出要求的,还有梁平人大代表团,他们联名提出议案,并在今年重庆的“两会”中讨论。

梁平县长蒋宜茂说,《条例》中谈烟花爆竹经营实行专营,重庆的这个已经过时了,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条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重庆实行的是专营制度,如果再不改,就有问题了。

供销社多种手段压价

高成最近特别着急。

每年春节前后,都是烟花爆竹产品大量销售的时候,而他的公司生产的烟花爆竹,现在绝大部分都堆放在仓库里。“堆了几百万的货吧,现在实在想不出办法了。”

这个鸿友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这几天生病有些上火,说话时嘴里不太舒服,他解释这是“急火攻心”。

还有让他更上火的,烟花卖不出去的原因竟是因为供销社大幅压价。

供销社是他唯一可以去卖的地方。

根据2006年施行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重庆市烟花爆竹的经营权只能是供销合作社享有。也就是说,“我们生产企业只有生产权,供销社不买我们的产品,我们就只能这么堆着,得看他们的脸色吃饭。”一位熟悉烟花行业运营的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现在整个梁平,像高成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詹传明表示,“现在他们每个生产企业,仓库里都堆着几十万到几百万的货,我们想尽各种办法,实在是销售不出去。”。

多位烟花生产企业的老板也纷纷表示,“我们生产的产品,不能自己卖,价格由供销社自己说了算,价格他说订多少就订多少,你不订就拉倒,这就是霸权主义”。

供销社大幅压价让各烟花爆竹企业很头痛。而具体是怎么压价的,老板们也给予了具体说明:举个例子,一个烟花,前一年的批发价是1.18元,生产企业的利润只有20%,第二年成本大幅提高,批发价格却只涨到1.35元,生产企业的利润就只有10%了。甚至有供销社还提出,想按去年的价格进行。如果是那样的话,只要接了订单,生产多少肯定就会亏多少。

更让高成着急的是,今年生产烟花爆竹用到的硫磺、纸张、引线等原料全部涨价。硫磺的价格从去年同期每吨2000多元直接猛冲到4000多元,纸张价格也出现大幅攀升。工人的工资也大幅提高,以前一个月1000多元就能招到工人。而现在,根据工种,一个月三四千元才能招到熟练工人。“每个月工人工资就将近一百万。”

事实上,供销社是所有经营环节里面最赚钱的。

“现在市场上销售的1.8寸的烟花,我们批发给供销社的价格是1.35元,供销社卖给代配点的价格是3.6元,代配点卖给零售店的价格是4元,零售价卖给消费者是4.5元。”从中不难看出,获利最大的是供销社,他这一转手就赚了2.25元。还有10000响的大地红,他们拿出去到老百姓头上是每盘180元,从我们这的出产价每盘是75元”。

供销社最挣钱的唯一原因是,其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权。

涉嫌违法转包经营权

除了压价以外,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梁平县屏锦烟花爆竹行业协会会长詹传明还指出了供销社一个鲜为人知的内幕。

“重庆市供销社组建了烟花爆竹集团公司,烟爆集团又委托区县供销合作社经营烟花爆竹,而部分区县供销合作社又将烟花爆竹经营权转让、转包、出租或者变相转让、转包、出租给个人,由受让人担任区县分公司的负责人。烟爆集团和区县供销社没有实际经营,只收取经营权转让价款、转包费用或者租金,对区县分公司的盈利、亏损、纳税、进货渠道、安全评估、用工等等无任何关系。”詹传明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文规定:高风险高危行业禁止转让、转包、出租或者变相转让、转包、出租。

也就是说,如果市供销社将烟花爆竹的高危行业进行转让、转包、出租或者变相转让、转包、出租给个人一旦被查明,则为明显违反此法律规定。

一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人士具体解释了这种转租方式,“经营权按照原有条例规定就只有供销社专营,其他人是无法来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他们为使转让、承包、出租方式合法化,就采取一种变通的方式,比如说将他们的库房、设备、设施出租给经销公司,然后收取租用费。

一旦有人问责,“他们可以说我不是把经营权转让给你,我只是把已经建好的库房、原有基础设施等一套系统租给你,你一年给我交几十万块钱”。

本报记者试图找到具体个案,但上述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则称,“这是事实存在的,这在各个区县都比较突出,但是如果说要我们提供证明,这个我们肯定没办法”。

就在曝出转包经营权的同时,詹传明又向本报记者曝出另一内幕。

这一内幕可以从另一个角度佐证供销社转包的事实存在。

“现在各区县供销社都是名存实亡,他们把各经营权一种是转包给各经营公司,转包以后,公司人员90%以上都是属于体制外的。”詹传明透露,“还有一种名义上是供销社,实际上经营是个人,经营、财务、税收供销社都没有参与,名义上和供销社合股,实际上就是经营户自己。”

一个生产企业的老板遭遇了这样一个情况,“他们经销公司往我们厂派了个人,和我们的一个保管员一起管理着我们的仓库,每个月我得给他掏工资,我自己要用点我生产的产品,还得通过他。他是什么人,也不是供销社的人,是外面招的,刚来的时候说是帮助我们贴防伪标签,后来就是监督我们了,但我们还得把他供着,钦差大臣嘛”。

“这些人员经常擅自以行政执法人的身份,干涉生产企业正当行为,以非正当的‘执法’行为对待零售商,并且将收缴的货物由所谓的‘非法’演变成所谓的‘合法’进行销售,获取黑色收入”。上述这位老板透露,“目前全市各区县销售经营公司的法人,70%以上的都不是供销社人员,有百分之十几的是由原供销社退休职工自己转包的。”

鲜为人知的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的运输,需要用经过特殊改装的车辆

就在本报记者采访中,协会谭姓秘书长曝出另一内幕,“供销社不要本地产品,反而选择大量湖南、江西的产品。”

为什么本地产品不要,反而选择大量湖南、江西的产品?

谭秘书长说,因为他们的货比我们的便宜。我们的产品,根据重庆的消费习惯已经定型,烟花筒子比他们的要长一点,我们的成本价格就要高一点。另外就是因为我们筒子长,所以同样一车货,在数量上我们就要比他们少20-30%。也就是说,同样一车货,供销社选择外省的,就可以多卖几万块钱。同时,两边在安全投入上也不一样,我们是建工厂、对工人培训、给工人交保险,这些他们都没有,他们仍旧是手工作坊,支出少所以成本低。

也就是说,外省进来的烟花爆竹,不能肯定其安全性。

另一个安全隐患是,选择外省的烟花爆竹,就会有极大的危险品运输风险。

“他们用拖挂车拖过来,一车能塞多少就塞多少。运输成本不高,但是却给运输安全带来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重庆就管得很严,我们拉一趟货需要防爆车、押运员、资格证”。

外地这么多的货运进来,我们销售本就艰难的本地企业生产的产品怎么办呢?“没办法,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在接受采访时,很多烟花爆竹企业老板并不避讳,“经营的自主权被垄断经营者独占,一些生产企业为了生存,可能会私下销售,这些产品很多都运往贵州、云南等地。”

而这与《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相违背,将受到监管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巫山谢某就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而获刑,这样的情况,在2011年和2012年,全市出现很多起,这些都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监管难度。

最后一个安全隐患是,“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也影响了企业的安全投入。”詹传明说。

“我们的企业全部是私营企业,资金全部靠自己,我们是从银行贷不到款的,而且按照要求,我们还得规范建仓,建仓是得自己掏钱的,贷不到一分钱,我们企业就得自己去想办法,去借高利贷,建仓之后,国家安监总局还要求标准化,标准化之后要弄视频监控,实行自动化设施。”协会谭姓秘书长进一步解释,年年重复投入,每年挣的钱投进去还不够,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越生产越亏,亏了就借高利贷,如果不借企业就不能运转,如果不运转,那这个企业前期投的钱就全部浪费了。

县长呼吁修改条例

2013年1月27日,重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分组讨论会议上,由包括梁平全部2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内的共计30多家企业联名诉求并通过梁平代表团共同提出议案要求对其修改。

梁平县政府县长蒋宜茂在会上表示,这是个很重大的社会问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经营困难而导致的关闭、破产将带来很严峻的社会问题。《条例》中谈烟花爆竹经营实行专营,重庆的这个已经过时了,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条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重庆实行的是专营制度,如果再不改,就有问题了。

梁平县人大主任郑云山说,目前我们这些企业发展情况非常不好,其根本原因在于销售方式,由于被垄断经营,剥夺了这些企业在定价方面经营权,从而形成了一个垄断价格。

屏锦镇党委书记杨西也给出了建议。他说,能不能生产企业也成立一个销售公司,和市里面的销售公司竞争。这个销售公司能不能面向全市,由梁平的28家成立一个集团,那么这个集团公司不是针对梁平,而是针对全市,和市销售公司一样,这对梁平烟花爆竹企业发展肯定是有好处的,对全市烟花爆竹企业也应该是有好处的。

谭姓秘书长看得比较理性:对条例的修改我们有心理准备,因为它有个程序,我们企业也很理智,我们知道这需要一段时间。但同时他也表达了自己的希望,他说:“我们希望在这次人代会结束以后尽快落实这一问题,政策再不改变这一专营条例,就会引起我们生产行业倒闭,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危机了,但是目前我们是无能为力”。

对于这一诉求以及业内人士曝出的“压价”“转包经营权”“选择大量外地烟花”等问题,在记者试图采访梁平县供销社主任唐红时,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唐红主任下乡去了,不在办公室”。而本报记者索要的主管烟花爆竹的朱姓副主任办公室号码是欠费停机。

本报记者 周神青 采写

本报记者 代茂增 周神青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