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12月25日15时讯(记者 尹建红 通讯员 刘畅)酒后驾车上路好比流动的“马路杀手”,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可有的人非要以身试法。最近,重庆一男子半年内第二次酒驾被渝北交巡警逮了个正着。
日前,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在渝北白果路设卡检查酒驾,一辆川A牌越野车驶近卡点时突然靠右行驶,企图逃避检查,民警立即将其拦下,检查驾驶员的证件。民警闻到该驾驶员身上一股浓烈的酒味,立即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安,2020年6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重庆南川区被查处。2020年12月18日晚上,安某接到朋友电话邀约外出吃夜宵,期间他喝了一瓶酒,夜宵结束后他认为自己头脑清醒,开车回家没问题,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当他驾车沿观音隧道往渝北西区方向行驶时,刚行驶不到2公里就被渝北交巡警查获,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因安某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他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驾车请遵守交通法规,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